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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今年10月前,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面落实充装追溯赋码建档

2022-03-24
鼓励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推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新零售和高效配送模式,积极打通与用户之间的“最后一公里”;2022年10月份之前,广西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全面落实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近日,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健全完善我区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非法液化石油气钢瓶被集中销毁

鼓励经营企业推行统一送气服务

《方案》压实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规范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防范和化解瓶装液化石油气各环节安全风险,提出到2022年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

根据《方案》,我区将开展市场准入整治、违法违规运输整治和气体品质整治等多项整治行动,提升行业安全发展水平。各级市场监管、燃气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燃气企业的持证条件等现状进行全面梳理,依法公开企业准入和受处罚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查无资质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超载超速及违反禁行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推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新零售和高效配送模式,积极打通与用户之间的“最后一公里”,积极探索推行统一送气服务。加大对瓶装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打击惩处力度。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计量管理,坚决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短斤少两”行为。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入户安全检查

用户安全用气方面,《方案》明确,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完善用户用气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实名购气制度,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向用户核发用户供气卡、知晓书,建立用户服务管理系统,厘清供用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责任可溯源。落实入户安检制度,经营企业每年至少为用户进行一次燃气安全检查。提供送气和安检服务时,工作人员统一穿着企业识别服,随身佩戴岗位从业证(牌)、配送服务通知单;根据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更换液化石油气、安装调压器并进行气密性检测等服务。

《方案》部署,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黑气”问题,涉嫌违法的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对“以车代库”和在出租屋、宿舍内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明显超过自用需求以及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当地执法部门要及时组织查处。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报废但未去功能化钢瓶等行为,依法坚决打击,对“倒罐”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实行“零容忍”。

10月前全面落实充装追溯赋码建档

《方案》还就提升行业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出多项举措。

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本质安全和智能化水平。2022年10月份之前,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全面落实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进行追踪追溯管理;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对超期服役的储配站要启动更新改造。推动燃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充装区、燃气供应站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向行业管理部门集中,推动液化石油气钢瓶智慧化管理。加强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整合燃气、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信息资源,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实名登记、信息采集、传输对比、落地查人”的监管目标。

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多而不强”的现状,《方案》提出,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整合力度。通过市场化手段整合一批规模小、实力弱、管理差的企业,促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向集约化方向发展,构建层次清晰、竞争有序、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满足需求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韩沛/文 宋延康/图

编辑 | 陆丽

校对 | 韦一璞

审核 | 农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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